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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制定全省首部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6-14 10:26   访问量:

日前,苏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该条例为全省首部关于城市更新的地方性法规。为答好城市发展由增量时代转向存量时代的“发展之问”,苏州压实基础工作、突出重点工作、探索创新工作,用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城市高质量发展。

三级联动听民意。全面铺开线上线下公众意见征集工作,组织10个县级市(区)司法局和相关司法所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基层意见征集活动,共征集到意见建议102条。

十个板块察民情。先后组织两轮密集立法调研,实现本市十个板块立法调研全覆盖。专门召开市场主体座谈会,听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实施主体等不同类型市场主体意见建议。

发挥“外脑”作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法律、规划、设计、名城保护方面的学者,对城市更新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充分论证并提出修改意见。

拓展立法参与渠道。举办“走街串巷讲更新”立法参与活动,公开招募15名市民代表沉浸式参与城市更新立法活动。

立法推介赋能产业发展。在高新区和枫产业园首创举办立法推介会,助力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并成功签约,促成更新项目落地运营。

打造“立法有我”精品项目。倾力创建“立法有我”活动品牌,通过生动活泼的活动内容,吸引更多市民沉浸式参与立法。活动宣传视频在全市200多个户外电子屏和600多个小区电子屏进行滚动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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