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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四字诀”推动人民监督员高效履职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9-26 09:08   访问量:

近年来,苏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扎实做好人民监督员履职保障。2023年以来,市级人民监督员办理监督检察办案活动581次4492件,其中“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全国人民监督员工作典型案例”。

落“实”制度建设。市司法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并落实《苏州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苏州市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检察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实施细则》《苏州市人民监督员任职宣誓规定(试行)》等文件,规范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培训、履职和相关保障工作。发挥“管用分离”制度优势,强化监督活动的外部性、公正性,通过参与公开听证、巡回检察、案件质量评查等环节,围绕法律适用、事实认定等,结合自身专业领域发表监督意见,争取最优监督效果。

强化数字增“效”。充分应用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自活动发起、随机抽选指派、确认参与活动到案件信息推送、监督履职反馈和反馈异议处理的全流程、闭环式管控,通过监督办案活动的线上流转,更好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促进人民监督员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形成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以及人民监督员三方工作反馈机制。今年以来,市局通过系统抽选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活动147批次166人次。

“深”化部门协作。市司法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人民监督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做好答复处理。与市人民检察院做好沟通协调,及时做好人民监督员履职的相关保障工作。

“细”化业务学习。市司法局会同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市级人民监督员工作年度考核,体现德才表现和履职工作情况,充分发挥榜样力量,激发工作热情。结合监督活动实际需求,每年邀请法律专家、能手为市级人民监督员专项业务培训班授课,加强对司法解释、各地典型案例等专业内容的学习,针对性提升人民监督员的法律修养及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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