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实质解纷的能力水平,苏州市司法局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优化全市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以实施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育为抓手,改进优化人民调解分层分类培训机制,做好基层常见突出矛盾纠纷的调解及激化风险防控。
坚持上下协同,统筹工作安排。统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细化每类培训的任务、要求和课时,按照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原则制定差异化培训方案,明确岗前培训是调解员任职的必要条件。通过月度培训对调解员进行知识更新和技能强化,确保人均年度参加培训不少于20课时。各县级市(区)以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为抓手,在辖区各人民调解组织中遴选不少于10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骨干调解员培育名册,开展针对性培育,确保其每年参加培训不低于30学时,争取全市在“十五五”中期培育三级以上骨干调解员1000名。
坚持需求导向,优化培训内容。立足实战实效,主动征询一线人民调解员需求,针对侵权损害、物业管理、劳动争议、各类合同争议等多发易发纠纷安排“小切口”专题培训,强化类案调处的法律适用指导。紧扣社会矛盾纠纷新形势,分领域、分业务更新学习内容,合理安排党的政治理论、平安建设与法治建设、调解制度改革及上级关于基层社会治理政策规范、部署要求的宣贯解读,系统开展加强专业性行业性领域纠纷化解等重点工作的指导培训。
加强资源共享,强化互学互鉴。在优质师资力量引入和培育上下功夫,积极链接全市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库等法治资源,探索与省内、长三角地区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人民调解合作机制,促进优秀调解资源跨区域交流共享。指导各地深挖本土资源,搭建培训交流平台,选育“愿讲、能讲、善讲”的人民调解员,推进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师资互荐互聘,共同构建人民调解员全链条培养孵化体系。
强化组织保障,突出实践运用。自2025年开始,按专题安排多期视频“菜单式”培训。同步强化实操实战,推进人民调解实训、骨干调解员“传帮带”等机制实体化运作,建立骨干人民调解员参与巡回调解机制,加强年轻调解员特别是新入职调解员日常业务跟班,推进骨干调解员参与重大疑难复杂纠纷调处实战实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