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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融监管与司法协作联动平台成立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2-01 10:09   访问量:

为促进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良性互动,更好发挥金融审判对金融的支撑保障作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1月31日上午,苏州金融监管与司法协作联动平台成立活动在苏州中院举行。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苏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侃出席活动并讲话。苏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韦炜主持活动。


蔡绍刚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健全资本市场功能,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苏州金融监管与司法协作联动平台的建立,为苏州中院履行好第一审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管辖职能创造了良好条件,标志着苏州法院金融审判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对于妥善处理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纠纷案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防患化解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全市法院能够以本次苏州金融监管与司法协作联动平台的成立为新起点,紧紧抓住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机遇,以持续优化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更多企业依法合规登陆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为苏州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谱写“强富美高”新苏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王侃表示,苏州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审理联动机制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通过金融监管与司法协作联动,畅通投资者的权利救济渠道,着力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提升苏州法治营商环境。希望参与各方共同努力,共同营造支持上市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的优良生态,助力苏州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焕发新的发展动力,打开新的成长空间,以实际行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构建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中。

活动中,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钟毅,苏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礼贤,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工会主任张蕾,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州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常帅共同签订了《苏州金融监管与司法协作联动备忘录》,标志着苏州金融监管与司法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正式建立。该机制包含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机制、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建立人才资源优势互补机制等四个子机制,将有望进一步提升苏州法院金融案件审判专业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金融审判促进保障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推动苏州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重要作用。

活动中,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钟毅,苏州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徐亦文,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朱启贵,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总经理杜理达共同签订了《苏州证券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该协议为提高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审判效率,便利投资者提起和参加诉讼,实现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了机制指引。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借贷审判庭副庭长王瑞煊还就审理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作交流分享。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州监管分局等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中国金融法治研究中心、苏州市上市公司协会、苏州市律师协会负责同志及苏州上市公司代表、律师代表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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