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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试点开展“法治小区”示范建设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09-29 10:27   访问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提升村(社区)以法治方式引领小区依法治理的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近期,《太仓市法治小区示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施行,在全市部署开展法治小区示范建设的有益探索。太仓市委依法治市办创新开展“123456”工作推进法,出台一套建设标准、推进两项重点工作、建成三个法治阵地、用好四支法治队伍、解决五大民生问题、完善六项工作机制,推动实现法治小区示范建设总目标。

《实施方案》发布了试行的建设标准,分为健全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工作、发挥多元功能、加分项和否决项五个部分,共三级28条指标,要求各地利用4个月时间,至少确保按标准建成1-2法治小区,切实提升小区居民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示范建设工作分为筹备、实施、验收三个阶段,筹备阶段要求各地确定试点小区和创建特色方向,明确创建思路;实施阶段要求各地与市委依法治市办保持密切联系,健全完善创建制度举措;验收阶段要求对各地创建小区的成效、特色、工作进行考评,并将示范建设活动列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加分项。

《实施方案》要求各镇(街道)在法治小区示范建设探索中着重把握四个方面重点,注重提升工作质效。一要突出党的领导,引领正确方向;二要突出援法议事,规范基层自治;三要突出法治共享,提升满意指数;四要突出工作成效,强化协同推进。

目前,筹备阶段工作已全面完成,全市所有9个镇(街道)已分别确定至少1个法治小区示范建设点,太仓市委依法治市办在调研基础上,重点选取城市老小区、人员密集新小区、农村集中拆迁居住小区等三种不同形态小区,根据其自身特点,全力打造特色鲜明的法治小区,先行先试,示范全市。村(社区)通过援法议事会,邀请村民居民代表,共同商议决定“法治小区”示范建设事宜,激发基层群众自治活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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