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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故事会|一面锦旗后的案中案
来源:相城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11-09 16:47   访问量:

近日,当事人杨先生专程送来一面锦旗,对人民调解员赵艳、钱晶表示感谢。

案件回顾

2021年7月,杨先生因身体疲劳不适在苏州某美容美发店店员张某(化名)的建议下充值3万余元购买套餐用于身体理疗。同年9月,杨先生到医院检查后发现身体无碍,并没有该美容美发店所说的问题,认为美容美发店存在误导及虚假宣传,要求美容美发店退还剩余套餐费用。杨先生与美容美发店店员张某沟通退款事由,张某答应退还套餐剩余款项。

此后,张某以公司系统走账等理由让杨先生先后转账2次,共计2.5万元,并承诺1个月内将所有款项全部退还,但到期后,张某并未退还任何款项。杨先生多次报警并去店里催讨,张某也仅退还9000元。

多次沟通无果后,2022年1月杨先生一纸诉状将该美容美发店告至相城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还剩余的4万余元,相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后将案件分流至相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

调解经过

人民调解员赵艳、钱晶接到此案后立即开展调查,发现在杨先生向美容美发店充值的4万余元中,有1.6万元支付给了店员张某。经查证,店员张某并未将1.6万元交至美容美发店,美容美发店仅收到3万余元。并且店员张某已离职。

了解清楚事实后,赵艳立刻与杨先生沟通,告知其情况,并给予分析。

赵艳认为:此案表面上是杨先生与美容美发店关于4万余元的消费纠纷,但其中1.6万元店员张某并未交至美容美发店,若要求美容美发店退还4万余元,美容美发店一般会难以接受,并拒绝调解。

赵艳建议:将此案分成两个案子,将店员张某和美容美发店都列为被申请人,让店员张某退还1.6万元,同时让美容美发店退还剩余套餐费用3万余元,并对其分别进行调解。

经杨先生同意后,赵艳立马与店员张某联系,正值苏州疫情期间,赵艳便通过电话、线上调解等方式耐心与店员张某沟通,最终店员张某同意以分期还款的方式退还1.6万元,并通过线上签订调解协议。

随后,赵艳致电美容美发店,店方以张某已离职、美容美发店老板已更换为由拒绝沟通。经核实,该美容美发店老板确已更换,又因疫情原因门店暂停营业,赵艳无法与美容美发店老板联系。但赵艳并未放弃,多次前往美容美发店,通过多方了解得知该美容美发店总部在南京,于是她尝试与总部联系并与总部法务直接沟通,最终得知该店老板电话。

经多次沟通及耐心的法理解析,详细阐明门店转让涉及的债务债权的法律法规,美容美发店终于同意将剩余款项退还给杨先生。至此,该纠纷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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