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苏州市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的通知》,为苏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预判性、持续性的制度供给。
苏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苏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全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
苏州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废止)(市体育局)
苏州市风景名胜区条例(废止)(市园林绿化局)
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促进全民阅读推进书香社会建设的决定(制定)(市新闻出版局)
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制定)(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制定)(市应急管理局)
苏州市基层法治建设条例(制定)(市司法局)
二、规章正式项目
苏州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制定)(市卫健委)
苏州市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废止)(市民政局)
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废止)(市国防动员办)
苏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废止)(市残联)
三、规章预备项目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修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四、做好有关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
五、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项目
苏州市加快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措施(制定)(市科技局)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垂钓、游泳河道名录(第一批)(制定)(市水务局)
苏州市市区罚没收入代收代缴暂行办法(废止)(市财政局)
关于苏州市加快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的若干意见(废止)(市发改委)
苏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市行政审批局)
苏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市行政审批局)
市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修改)(市资源规划局)
苏州市排水户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制定)(市水务局)
苏州市市区残疾人机动(道路型电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制定)(市公安局)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市容貌标准的通知(废止)(市城管局)
苏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支持发展品牌首店的若干措施(制定)(市商务局)
转发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废止)(市财政局)
六、规章立法后评估项目
苏州市货运出租汽车运输管理办法(市交通运输局)
苏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市住建局)
苏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市城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