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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解读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6-01-04 16:54   访问量: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快提升法律服务业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水平,苏州市司法局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该措施立足苏州产业发展实际,以构建结构科学、专业完备、服务优质的法律服务业发展格局为目标,聚焦人才引育、机构能级提升、服务供给增效三大核心维度,推出系列支持举措。适用范围涵盖全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律师事务所、外国及港澳台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司法鉴定机构、非事业单位公证机构和民商事调解组织,同时明确了违法违规执业等不得申报奖励补助的情形,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在人才引育方面,措施重点打造法律服务人才高地,既鼓励引进国家级人才库专家等高层次领军型人才,也支持吸纳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跨境执业资格等的高素质紧缺型人才,同时激励本土执业人员提升专业资质与能力,为行业发展注入人才动力。

针对机构能级提升,措施从多方面发力:支持法律服务机构争先创优、做大做强;推动机构接轨国际,支持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稳定经营、开展跨境联营、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及参与“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引导机构做精专业,鼓励拓展新型执业许可、深耕涉外、知识产权、人工智能等“专精特新”业务领域。

在增强服务供给效能上,措施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在涉外诉讼、跨境投资贸易、重大鉴定案件等关键领域争创佳绩,支持法律服务产品研发、行业标准制定,以及法律科技项目开发与应用,推动公证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全面提升法律服务的精准性与实效性。

政策的落地实施,将有效推动苏州法律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耦合,进一步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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