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条例(制定)》(以下简称《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按照立法程序,市司法局于2026年5月15日至6月16日将《条例(送审稿)》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苏州法治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反馈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期间,市司法局共收到意见和建议三条。
1.建议进一步梳理相关条文内容,厘清逻辑结构,提高文本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2.建议立足我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体现地方特色。
3.建议结合农业种质资源分类保护需要,细化相关保护要求,提高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意见处理
市司法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立法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并对《条例》进行修改和完善。
苏州市司法局
2026年6月22日



